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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解答:定作人拒绝收货,承揽人可以要求其付款吗?

  当事人咨询:

  律师您好,我想咨询下,定作人拒绝收货,承揽人可以要求其付款吗?

  江阴律师解答:

  承揽人完成工作,交付给定作人后,定作人无故拒绝收货的,承揽人可以主张报酬。定作人拒绝付款的,承揽人有权留置工作成果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  第七百八十条 【承揽人工作成果交付】承揽人完成工作的,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,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。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。

  第七百八十三条 【定作人未履行付款义务时承揽人权利】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,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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